□本報記者李松袁定波
  啪——伴著短促有力的法槌聲,審判長餘諍宣佈庭審結束,走下審判席的他有點“小興奮”。
  2013年8月21日,北京市三中院正式推行庭長辦案制,作為刑一庭副庭長的餘諍從“幕後”走到了“台前”。今年2月份,刑一庭一審收結案34件,餘諍作為審判長參加合議庭的案件有17件,自己辦案9件。
  在餘諍看來,庭長辦案,比過去聽承辦人彙報案件感受更加直接,對定罪量刑把握也更準確。通過閱卷、提訊、庭審等審判環節,能捕捉到更多細節證據。
  據介紹,截至2014年3月20日,北京市三中院共有19位庭長承辦刑事、民事、商事、知產等各類案件686件,占全院收案總數的8.2%,現已審結510件,占全院結案數的7.9%,結案率達74.3%。
  “庭長辦案制的推行,著力點在於有效利用審判資源緩解三中院案多人少壓力,發揮庭長審判經驗豐富的優勢,探索建立更加符合審判規律的管理方式,是改變審判管理過度行政化傾向、提高審判質效、規範審判權運行模式的重要探索。”北京市三中院政治部主任辛振興在接受《法制日報》記者採訪時表示。
  解案多人少審判質效低下困境
  2013年8月21日,新成立的北京市三中院開始正式收案,該院下轄朝陽區、順義區、通州區等6個行政區域,轄區案件數量多,新類型案件層出不窮,專業性強、影響範圍廣、法律關係複雜。
  據統計,2014年,該院預計收案18000件,其中民事案件預計收案將達12000件,該院一線民事法官僅58人,年人均結案數將達217件,這意味著一名法官平均每個工作日就要辦理一件案件。
  “自三中院正式收案以來,不僅案件數量大幅度攀升,案多人少、辦案壓力大、效率低下的矛盾也日益突出。”辛振興說。
  面對現實困境,庭長辦案制呼之欲出。探索庭長審判管理模式,以庭長參與合議庭辦案制度為核心,開始在三中院實施。
  據悉,三中院推行庭長辦案制度,要求作為各庭行政負責人的庭長、副庭長都要親自參與辦案。
  庭長編入合議庭,擔任審判長主審案件。庭長審理對審判實踐有指導意義的案件。組建新型審判團隊,就是要打破原庭室合議庭組成固定模式,凡是庭長參與審理的案件,由庭長擔任審判長,合議庭其他人員採取輪換方式組成。
  據瞭解,推行庭長辦案制以來,刑一庭兩位副庭長編入合議庭,打破了原有的4個合議庭編製。
  “庭長往往都是有數十年審判經驗的資深法官,讓裁判者回歸審判,有助於提高個案審判質量,統一案件裁判標準。”北京市三中院民四庭副庭長黃海濤認為,該項制度改變了業務庭審判方式,大大減少了案件彙報量,弱化了庭長的行政色彩。
  庭長當主審負案件直接審判責任
  中級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,故意傷害、故意殺人這兩類案件辦案周期長,被害方與被告方情緒對立大,庭審十分激烈。“在平復被害方情緒,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上,庭長辦案比以往單純聽彙報優勢凸顯。”對此,餘諍深有體會。
  餘諍承辦的一個案件中,被告人有3人,在一個晚上喝完酒後,與被害人1人因瑣事發生衝突,最終導致被害人死亡。被害人是家裡的獨生子,還未開庭,被害人母親撲通一下跪到地上,要求法院從重處理,一定要判被告人死刑。而被告人認為,被害人死亡不是他們直接造成的,認罪態度並不好。
  案件審理中,餘諍不斷和被告人、被害人家屬溝通,以促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方案的達成,被告人也認識到自己的犯罪行為給對方造成的傷害。案件宣判時,被告人對被害人家屬承諾,出獄後,要給被害人父母當兒子,給他們養老送終。
  “如果不是自己親身參加庭審,對案件審理中原被告的劍拔弩張,法官斷案除法律適用外的情理考量很難有深刻體會。”餘諍說。
  為保證新型庭長合議庭能更好發揮作用,三中院要求,對於疑難、複雜、重大、敏感案件,新類型案件,在法律適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案件等,推薦由庭長組成合議庭審理,庭長作為主審法官對其全部案件負有直接審判責任,其他審判員或助理審判員可以在庭長的指導下參加合議、辦理外出調查、召開庭前會議等審判事務;書記員負責案件的送達、記錄、裁判文書校對、歸檔等工作。
  與此同時,為確保庭長辦案制度取得實效,北京市三中院還專門出台了相關考核辦法,確定副庭長主要精力用於辦案,每年辦案總數不應少於本庭法官的平均辦案數,同時建立庭長辦案業績量化考核機制。政治部對庭長、副庭長擔任審判長辦理的案件計入其業績檔案,明確以辦案數、辦案質量作為考核中層幹部的依據,中層幹部的辦案數和辦案質量將直接與其今後的提拔任用、崗位調整掛鉤。
  庭長參審案件合議庭成員需輪換
  因認為天津市特侖蘇乳製品銷售有限公司註冊並使用了含有“特侖蘇”字樣的企業名稱,併在產品中突出使用“特侖蘇”字樣且包裝風格一致,內蒙古蒙牛乳業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以侵犯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,將天津特侖蘇公司及個體工商戶郭某訴至北京市三中院,索賠50萬元。
  該案涉及到商標和企業名稱之間的權利衝突、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裝裝潢等疑難複雜問題,引發乳製品行業、知識產權業界等多方關註,為妥善處理此案,統一裁判尺度,北京市三中院民五庭庭長杜長輝擔任審判長審理此案。
  2014年2月26日,該案開庭。杜長輝總結出天津特侖蘇是否侵犯了蒙牛的商標權、是否應當停止使用含有“特侖蘇”的企業名稱以及是否應當變更名稱、是否擅自使用蒙牛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裝、裝潢等五個爭議焦點。庭審中,引導雙方當事人緊緊圍繞這五個爭議焦點進行辯論。為庭後合法裁判奠定了堅實的基礎。
  “這樣疑難、複雜、關註度高的案件,我還是第一次參與審理,通過和杜庭長一起審案,不僅駕馭疑難複雜案件的庭審能力得到了錘煉,而且業務水平也得到了提高。”北京市三中院民五庭法官蔣利瑋說。
  據瞭解,庭長辦案制要求,凡是庭長、副庭長參與審理的案件,其合議庭組成人員均需輪換。這一做法使全部審判人員都有機會參與疑難、重大、複雜案件的審理,兼顧了培養法官人才、鍛煉法官隊伍的需要,也優化了審判結構,形成了階梯式的法官人才隊伍結構。
  “庭長辦案制的推行,有效打破了法院內部審判資源流轉的壁壘,為整合法官這一稀缺的人力資源提供了可能,用制度導向促使那些審判經驗豐富、審判能力優秀的法官以庭長為榜樣,主動向審判崗位聚集,優化了審判資源,提升了審判質效。據統計,2014年第一季度三中院新收案5802件,結案4261件,結案率高達73.42%,其中庭長收案424件,結案278件,占總結案數的6.5%,起到了很好的帶頭作用,可以說庭長辦案制已初見成效。下一步,三中院將繼續完善、穩步推進庭長辦案制。”辛振興說。
  (原標題:斷案從“幕後”走到“台前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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